• 几年之后,再回头看了《东邪西毒终结版》,看到末尾,依旧不自觉地感动起来。当欧阳锋踏出木屋,飞鸟腾飞的那一刻,我仿佛看到了沙漠尽头的颜色。

    惊蛰

    欧阳锋总是坐在木桌上,和对面的人说话。不论开始,还是结尾。此刻的欧阳锋是个杀手,帮人解决麻烦。每年惊蛰的时候,总有一个人来看他。直到有一天,那个人带来一坛醉生梦死。他说,人最大的烦恼,就是记性太好。当时欧阳锋的小屋是暗黄色,临暗,接近黄昏,那天他应该和往常一样看了黄历。那个人在他的屋子里买醉,后来变得不记得事情。他只记得桃花,因为爱那个女人。

    这是整部片子的首段,省去了旧版本里面西毒开场的对白,少了几分霸气。但是柔和的色调和悠长的音乐稍稍增色,鸟笼的阴影和狭窄的光线处理比旧版本好。慕容嫣还是慕容燕,西毒还是东邪,那是我一直记忆很深的场景。暧昧的动作,却是思念着心中最爱的人。整部戏我最喜欢这段。

    夏至


    盲侠的出场,我一直认为是一个亮点,在黄昏之后,他便看不清东西。为了可以回到故乡看桃花,他不得不去杀了那群马贼。电影的色调变得鲜艳起来,应该是夏天的颜色,除了茫茫沙漠,很少看到水,更多的是偶尔闪现的桃花和踏沙而来的马蹄。王家卫特有的将打斗场面的节奏放慢,却反而凸显了江湖上的刀光剑影。盲侠问马贼什么时候来,他要赶着回去看桃花。明明就是看不清楚的人,又如何去看桃花?欧阳锋靠在门上看他,他坚定的看着想为自己弟弟报仇的那个姑娘,他想他爱的人,欧阳锋也想。可是,盲侠再也看不到桃花了,又或者说,他终究可以看到桃花了。

    这段是色调比较鲜艳的一场。王家卫在此处采用了很多景物的特写镜头,时空转换的流云与盲侠守候的寂寞。应该说这部戏里有几个人都属于执念生存的人,盲侠和报仇的姑娘,以至于后面的洪七的老婆都用了同样的手法,他们站在欧阳锋门口,迟迟不肯离去,但是最后却都离开。有的人是找到了出路,但是有的人还是放弃了。

    白露

    张学友扮演的洪七给我留下的印象不深,不管是过去,还是现在。虽然他的出场注定是要和欧阳锋反向而行的人,可是我觉得他并没有达到那种效果。九指神丐的正气和大气在洪七的身上并没有体现出来,我只是看到了一个不知未来,初生牛犊不怕虎,迷茫的少年。他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,也不清楚自己是谁,他只是到了江湖,可是没有了解到它的颜色。

    这段里面若不是欧阳锋的台词,我觉得应该是整部戏中比较失败的一段。又或许王家卫正是想要洪七来引出后面的主旨,当人看见一座山的时候,总想知道山的那边是什么。洪七现在正在翻山,而欧阳锋却早在山的那头。

    惊蛰

    笔锋再转到黄药师身上的时候,终于揭晓了每年惊蛰探望的真相。原来,不管是东邪,还是西毒,他们爱着的,都是同一个人。欧阳锋去了盲侠提及的地方,但是那里并没有桃花,只有一个女人,而那个女人就是桃花。

    作为故事最后的落幕,王家卫选择了漫不经心地倾述,没有太多的波澜,但是却画上了重重的一个句号。
    整部戏,都是以时间为线索,不管是谁的出现,欧阳锋都会去看黄历。其实在王家卫的多部戏中,时间一直是个重要的元素,从《旺角卡门》开始,很多次都提到时间。而恰恰是这个时间,带动了整部戏的齿轮。
    新版和旧版比起来,亮点是画面和音乐,但是却很遗憾地丢掉了一些东西。原本记忆中的这部戏是昏暗的沙漠和清一色的尘土,但是再回头看的时候,我才发现,惊蛰里面也是多雨的,时不时还有大海的波澜。
    我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看见那片沙漠,看见那树桃花的时候,我就爱上了王家卫的电影。
    时到今日也是这样,我喜欢那些看起来漫不经心的对白,但是全都是值得推敲的东西。
    我想,这就是他电影的魅力。再次,我想再赞美下哥哥,他所演的角色总是那么到位,而这个欧阳锋,我觉得是最为成功的,因为和程蝶衣比起来,这个他更让人痴迷,不是吗?

    小时候,我想知道沙漠的那边是什么,长大后,越过了沙漠,我才知道,沙漠的那边,还是沙漠。

  • 导演: David Fincher(大卫·芬奇)
    编剧: Eric Roth F. Scott Fitzgerald
    主演: Cate Blanchett Brad Pitt Eric West Tilda Swinton Julia Ormond

      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最后年老的黛西带着顽童的本杰明时,不觉流泪了。
      
      用什么样的语言去形容这部电影呢?之前也是零零碎碎的唠叨,却很巧妙地搬出反向行走的钟,时间是不可逆的,但是,却在本杰明身上出现了奇迹。前期过度冗长的铺垫确实有些乏味,但是却在黛西第一次出现发生了转机。
      
      幼小的黛西第一次和本杰明在桌子底下约会,黑夜中彼此交换的秘密成了本杰明不可忘记的邂逅。
      
      影片通过日记的描述,倒叙和插叙交织。
      外表年幼的本杰明其实内心却和孩子一样天真。影片借助本杰明自述的经历和他独特的视角,侧面反应了美国当时大小事件。更是用别墅里老人的生老病死和本杰明形成鲜明的反差,反应了生命的价值与可贵。
      从本杰明的养父开始,弹钢琴的老太太,黛西的祖母,船长,亲生父亲,被雷击中却活下来的老人,到后来穿上邂逅的跨越英吉利海峡的夫人,没一个人身上都折射出生命与时间的连锁关系。
      
      生命应该是什么,相比导演已经在影片中多次提到。它用一只蜂鸟的挥翅形状去揭示了生命真谛是一种“无限”,是一种生生不息的永恒。
      影片中有两个线索。
      其一是本杰明的经历,也就是日记上的点点滴滴。这既是对影片背景的大肆渲染,也是在一步步揭示影片的主题。
      其二就是本杰明和黛西的爱情,从年幼在别墅的相遇,到最后黛西抱着恢复婴孩般死去的本杰明,更是将爱情的真谛表达得淋漓尽致。
      爱情不是因为美貌,因为利益,而是真正的一种相偎相依。
      哪怕黛西最后一次和本杰明做爱,她也提醒他,她已是一位老妇人。但是本杰明却欣然接受事实。
      
      影片的亮点无数,可以说是一部非常完美的影片。
      爱情,亲情,生命的可畏都在影片中完美地表达。
      
     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真的不是生与死,那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彼此年龄的变化而走向异端。但是,他们从来不曾分离。
      十六岁的黛西第一次知道他有了喜欢的人,只是默默接受。
      十九岁的黛西希望得到他的爱却被拒绝。
      二十岁的黛西有了自己的生活却在此刻与他相遇。
      二十五岁的黛西失去了跳舞的腿回到了他的身边。
      他们一直相爱着。
      晚安,本杰明。
      晚安,黛西。
      这成了他们的暗号。也是一种标志。
      
      很久没有让我流泪的故事了,在最后飓风淹没,浪潮席卷那个时钟时,我知道,它成了一种永恒。



  • 要说,这部电影,应该是N个男人的故事,很抱歉,用词让人误会.我想说的是,故事是围绕一群男人写的.从一开场的谢霆锋,颓废而执着,为的,就是帮自己的女朋友报仇.其后的余文乐,因为弄了胡子,看起来和老男人差不多,但是,那股打斗的钢劲确实让人佩服.最可爱的,就要属房祖名的那个角色了,一开场就牺牲了自己的初吻,为一个叫花子人工呼吸.房祖名对奶奶说,奶奶,我接吻了.奶奶说,你长大了嘛,有空叫她来家吃饭啊.房祖名又说,可是,是男人啊.奶奶顿了一下,又笑了,男人还不是要吃饭.当时,就觉得,他这样善良的人会一直活下去.可是,当他把目光放到哥哥的房间的时候,就留下...